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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载道 法入人心——鼓楼区检察院举办第六届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检察官|福州市检察院|环境资源案件_网易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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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载道 法入人心——鼓楼区检察院举办第六届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检察官|福州市检察院|环境资源案件_网易订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检察官释法说理能力水平,3月21日上午,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六届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专家学者及上级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到场点评打分,评选出2023年度“十佳”文书和优秀文书。

  参加角逐2023年度“十佳”的14份法律文书,是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制发的2700余份法律文书中精选出来的,均来源于已有生效裁判或终局结果的案件,涵盖了不捕理由说明书、不起诉决定书、公诉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等多种类型。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

  张春在致辞中指出,一份优秀的说理法律文书,不仅承担了释法说理的重要功能,更彰显了法治价值。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可以有效实现以优秀文书为“标尺”,带动全院干警重塑办案理念、提升综合素能的目的。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精细打磨文书。牢牢抓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紧紧盯住“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这一要求,把说理法律文书打磨提升工作做在日常、做在当下。二是补齐能力短板。面对新形势下复杂多变的复合犯罪结构、社会治理难点、社会舆情应对等问题,要及时更新“数据库”“资源库”,加强经验交流、知识积累,强化技巧技能培养,不断提升释法说理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培育更多典型。健全重点案件文书报备、优秀文书孵化等工作机制,结合重点案件和重点办案环节,有针对性做好释法说理典型培育,示范引领全体检察官优化办案质效,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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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12名干警结合PPT课件展示,分别汇报了14份说理法律文书。评委们逐个评判打分。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相关类别文书作点评。

  第六届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评委名单

  滕 忠 福建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省检察官协会秘书长

  黄 蕾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鼓楼区人大常委,闽江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范燕霞 福建省第十四届省人大代表,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蒋凌申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院长助理

  张文锋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

  邓晓东 鼓楼区政协委员,民建鼓楼区工委副主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林志义 福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

  林应辉 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商劲阑 福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省检察院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滕忠

  滕忠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评价一个案件办得好不好,最直观的是看法律文书质量。优秀法律文书一定是事实认定客观公正,法律适用准确严密,法理情相统一,语言表达规范清晰。鼓楼区检察院连续六届举办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充分体现了对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重视,希望把评选活动长期坚持下去。今天展示的文书都过了文书规范性关,对质量有更高追求,这是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释法说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提三点希望:一是更加注重说理针对性。综合考量案件的性质特点、复杂程度、社会关注等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展开,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二是更加注重说理灵活性。说理应综合考虑说理对象的年龄阶段、文化程度、心理特点等因素,采取说理对象更容易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三是更加注重说理实效性。说理应做到法理情相结合,注重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佳”说理法律文书获奖者

  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获奖者

  经评委综合评价,最终评出了“十佳”和优秀说理法律文书。

  下一步,鼓楼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全新起点,对照最高检《关于试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通过常态化组织讲评、评比、展示、学习等活动,持续提升释法说理品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来源:鼓楼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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